发布日期:2024年8月16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宝能城市花园三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汕头市潮阳区城南街道东内居委新华东路东北侧
3、建设内容:三期工程于2024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的建设,实际投资80000万元。实际建筑面积201869m2,计容面积152653m2,地下室建筑面积46288m2。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幢17层住宅(11栋)、1幢31层住宅(12栋)、2幢32层住宅(9、10栋)及首层商铺配套配电房、发电机房、水泵房、地下水池、消防水池、冷却塔等公共设施,1所3层高幼儿园和1幢集中商业楼。三期工程工设置有2台备用柴油发电机,一台5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10栋负一层独立机房内,一台1000kw备用柴油发电机置于集中商业楼负一层独立机房内。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4年8月16日-2024年9月12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高先生
8、联系电话:13049059727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宝能城市花园三期验收竣工环保验收意见.pdf
汕头市潮商城镇综合治理有限公司宝能城市花园三期验收监测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