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年7月9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广东海珍海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琼脂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广东海珍海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溪南镇新美路西
3、建设内容:本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约5000万元,环保投资约1805万元,环保投资主要用于新建一座污水处理站(原污水处理站部分池体现作为清水池使用)。本扩建项目完成建设后全厂年产琼脂粉1000吨,主要原辅料包括:江蓠菜、32%液碱、98%硫酸、次氯酸钠、珍珠岩。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处理、碱处理、洗涤、酸化漂白、煮胶抽提、精密过滤、冷却凝胶、脱水、烘干、粉碎。项目原拟采用1台6t/h燃成型生物质锅炉进行生产过程的蒸汽供应,后建设单位与汕头旺能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蒸汽供应合同(见附件7)本扩建项目不再设置锅炉。扩建后项目年工作210天,每天工作8小时。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4年7月23日-2024年8月19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麦先生
8、联系电话:13902701815
广东海珍海藻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琼脂粉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