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年3月20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9号),现将《塑料薄膜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1、建设单位:汕头市谦吉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月浦龙兴工业区4号
3、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际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25万元,主要用于废气治理设施。主要从事塑料薄膜的生产,年生产塑料薄膜1400吨。本项目主要原辅料为PP塑料原料,原辅料均为外购。主要生产工艺为投料、挤出和分切等。配套的生产及辅助设备包括吹膜机、分切机、空压机和冷却塔等。
4、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5、公示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3月14日(20个工作日)
6、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
7、联系人:李波
8、联系电话:13727992328
9、附件: